“考试”有话说(一)
期末考试在即,为确保各类人员明晰考试责任,履行考试任务,进一步熟知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,真正发挥检验教学“最后一公里”作用,推动教考分离,为教学质量提升起到良好的“指示灯”效应。现针对考试前、中、后的相关环节分类阐释,以四期短视频方式呈现,方便大家随时观看。本期短视频主要对考试过程中考试管理科人员、巡考人员、监考人员、考生、阅卷人员等相关须知事项阐述如下。
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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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岗时间:每门课程考试开考至少提前40分钟到岗,以方便监考人员领取试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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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开始之前:协助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及相关考试用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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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进行期间:及时解答监考人员反馈的各项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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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结束之后:协助监考人员完成试卷装订、密封,收取考场记录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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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开始之前:巡考人员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,不得无故缺席或代替。重点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时间、考场纪律宣读情况、考卷和答题纸准备以及发放情况;考生是否携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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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进行期间:随时进入考场巡视考试(英语听力考试期间,尽量减少进出考场),主要督查监考人员在岗与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学生考试纪律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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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处理考场突发事件,认真填写“考场巡视记录单”,交教务部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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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考人员组成:监考人员由各二级单位抽调责任心强且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辅人员和学生辅导员担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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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开始之前: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教务部考试管理科领取试卷,并核对考试时间、地点、考试科目、考试对象与监考班级是否相符。领取试卷后直接到达考场,及时完成清场工作,确保除必备考试用品之外,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和字迹。考前10分钟,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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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进行期间: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得吸烟、接打电话、阅读报刊、玩手机、聊天等;不准抄题、做题、传夹带、将考卷传出考场。要加强考场内巡视,不得对作弊视而不见,对有作弊倾向的学生要予以警告,构成作弊者要立即终止其考试并收缴作弊证据,在试卷上注明“作弊”字样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,考试结束后要将作弊证据交教务部留存。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。对于监考迟到、监考过程中巡视人员发现学生作弊而监考未发现、在监考中徇私舞弊等未履行监考职责者,将按照《长治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对监考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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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结束之后:监考人员应及时到教务部考试管理科装订、密封试卷,提交考场记录单。
考生要按时入场和退场,按学号“一条龙”排开,入座后要将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备查对。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。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,除允许带入的必要文具外,不得携带任何书本、夹带、纸张和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以及有存贮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)进入考场,不准替考、代考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传话、偷看、抄袭,不准有意让他人抄袭、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,否则将按照《长治医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对考生进行严肃处理。
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组织试评,掌握尺度后,分题到人,流水作业。每评定一题,要在题号前及试卷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,并在得分框签注评卷人姓名。遇有疑难问题由评卷组集体讨论或教研室主任审定。评卷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公正、准确原则,做到宽严适度、始终如一,严禁给“人情分”“照顾分”,发现雷同试卷及异常情况要报教研室主任审定,禁止任何不正之风对阅卷工作的干扰。试卷需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评阅完毕。
文 | 马乾
视频 | 庞慧
初审 | 韩玲娜
复审 | 牛娜 路晋丽
终审 | 崔红